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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秦笠:沟通从心灵开始——学院实施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有感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0日来源:数学与信息学院 作者: 供图: 编辑: 浏览次数:

日前,学院隆重召开实施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动员大会,宣布学院文件,院长施昌海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实施的目的意义、策略方法及效果考评给予了详细讲解,这是我院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会后,广大师生纷纷就学院文件和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为下一步落实该项工作提供了理论保证和精神动力。对此,笔者也有几点认识与领导和师生们分享。

一是关爱学生要动真情。学生是教育工作的主体,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导。只有两个方面都发挥作用,教育工作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才能进入良性发展状态,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才能担负起学校对国家及人民群众应负的社会责任。因此,作为主导的教师如何调动学生这个主体,成为了教育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以下简称“导师制”)的实施有效地缩短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让学生和老师能够更好地进行双向交流。如何让美好的初衷结出丰硕之果?如何真正地让导师制更好的发挥教育管理的作用?这必然要发挥教师在此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就如同我们在《教师誓言》中说的那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只有先立己德,才能教化学子;只有先做表率,才能启迪他人;只有尊重职业,才能做好教育。而这一切的根本还将落在教师对于职业的终生信仰,教师对于学生的真情关爱上。如果脱离了上述两个根本,那么教育事业必将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我们为之努力的“导师制”又将何去何从?从根本上讲,教育学生在于关爱学生,而关爱学生又在于教师的真情付出。

二是引导学生要有好方法。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是教师职业的目标与归宿,在教育引导的过程中简单的投入感情,只是教育工作成功的良好开端,而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就要求教师除了情感投入之外,更加注重自我教育技能的不断提升。唐朝大儒韩愈曾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既然要完成这个终极目标,就要求教师应该“明道、乐业”,最终才能达到“解惑”。“导师制”要求导师们对自己负责的学生们每月开展主题交流会,也就是要求老师首先要充分“备课”,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将广大青年学子疑惑的现实问题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最后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交流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立分析问题的习惯。这也就是作为教师必须首先修炼好的“明道”,其次,教师通过交流的方式让学生感知教师对于自己专业、职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让学生逐渐强化自身对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认知,逐渐形成“自信、自立、自强”的性格,最终完成教师自身和学生对于“乐业”的认识,使学生与老师在双向交流中相互进步、相互提高。最终使学生以完整的人格、健康的心理、良好的体魄迎接毕业后的社会挑战,并在挑战中运用自己的专业与修养来克服人生道路中的坎坷与逆境。达到完解“人生之惑”的目的,这样才算是真正完成了学校教育与教师职业的社会职责。

三是先做好师生,再成好朋友。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让广大的学生要尊重老师,更要尊重客观存在。换个角度说,在教育主客体平等的情况下,教师也同样要尊重学生,更要尊重客观存在。教师只有首先做到了相互尊重而又维护真理,才能引导学生具有尊重他人、追求真理的高贵品格。“导师制”让每位老师指导10—12名学生,通过沟通交流,发现教育管理工作中产生的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由此达到“窥斑见豹”的效果,让教师队伍能够发现学生群体共性的客观存在。无论是优点,还是缺点,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有通过交流,问题才会被发现;只有通过探讨,事情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因此在“导师制”的实施过程中,师生之间只有相互尊重,相互沟通、共同研讨,才能解决彼此在教育过程中共同发现的问题。在教育过程中增进师生感情,在教育工作中缩短师生距离,通过教育,不仅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而且由此可以演化为良好的朋友关系,进而形成全方位教育的立体模式,也为营造“民主法治、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提供智力保障。

四是“导师制”既是教育管理的合理方式,又是教育工作的行为归宿。“导师制”是我校在现阶段高校学生总量大增长与教育管理精细化的客观矛盾存在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新的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它一方面缓解了教育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漏洞与不足,另一方面又让广大教师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发现自己教育观念、方式方法的不足,进而更新教育理念,优化管理方法。苏格拉底说过“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既然需要点燃学生心中求知、自强的火焰,那么教师就应该去主动地做好引导教育工作。教育是教育者的终生信仰,如何成为一个好的教育者也是每个教育人终生孜孜所求。因此我们需要在认识、了解教育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育工作中主客体的客观能动性,不断优化教育管理方式,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效能,创造教育工作的更大成果,这才是我院“导师制”的理论缘起与实践归宿。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院生活导师制的实施由院董事会和党政领导,在充分调研当前新形势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之后形成的集体智慧,是我们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我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试验田”,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块“试验田”,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创新、创造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为学子成长成才和教师立业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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